第二十三章 赎-《我在古代打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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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哥儿,你看杭氏醒来后,能否直接定罪。”睡不着干脆不睡,沈长岁边上的钱五问出后,十几人顿时都坐起身来,借着窗外的星光看向沈长岁。

    他也倚墙坐起道:“还需再要一份夏伯娘的证词才行。”

    主要看伤者最终能不能活下来,“钱五哥,大周刑律对于误伤人者,可以根据被伤害者的伤势轻重,酌情判处。

    如果取得伤者谅解,准许其以银赎买其罪。

    但如果你因此再去伤杭氏,起码杖六十。”

    沈长岁在堂审时就看出谭县丞的谨慎,在众人皆可证明杭氏身为弟媳,却常常辱骂嫂子夏氏时,县丞仔细问过里长可有惩戒。

    凡骂人被告者,在大周是要被施以笞刑十下的,其中骂同胞兄姊者,杖刑。妻骂夫兄之妻,同罪。

    在里长处罚过的前提下,县丞不会再节外生肢加罚。

    “钱五哥?”沈长岁发现对方垂头不语,叫了一声。

    钱五抬头道:“我娘要是平安度过此劫,我不会非要杭氏以命抵命不可。

    但只交银钱赎罪,一点惩罚没有,我不服。

    而且我娘心软,被人一求肯定会原谅。

    岁哥儿,你可知大概会判何罪?”

    沈善信也问道:“岁哥儿,会流放么?”

    “我听说,可以子孙代父母受过。会不会又让钱大受去?”钱姓族人中有人道。

    他边上一人说,“十成十会,不过实话说,今天钱二也还行,不仅出了保辜银先不收监,且能再出银子救他老娘。”

    又有人说:“那是他老子娘,他敢不救,跟着他的里长叔第一个不饶他。

    你们也看到了,今晚杭氏被送医馆诊治,里长叔可是盯着的。”

    众人议论纷纷之际,沈长岁想着那些刑律条文:凡初无害人之意,而偶致杀伤人者,皆准斗殴杀伤人罪,依律收赎,给付被杀被伤之家,以为营葬,及医药之资。

    又有: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依其状,以赎论。

    过失者,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共举重物,方所不制,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致杀伤之属,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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