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年叶水萱和江凌风两人的婚礼,盛况空前,陈铭作为老同学出席婚礼,结果他在婚礼现场痛苦不已,当场喝成了胃出血,被送到医院之后,才邂逅了他最爱的女孩子,洛璃。 这个叶水萱,是陈铭前世斩不断的情劫。 “这是你上高二的时候写给我的情书……现在我和你都高中毕业了……但是这封情书我依旧留在身边……现在我答应你,答应你字里行间的每一句话,你的所有要求,我都答应你……陈铭,你最后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叶水萱的脸蛋红扑扑地,站在陈铭的面前,婉如喝醉了酒一般,笑容甜腻,眼中明暗交杂,一笑生花。 恍惚如同隔世。 但是,眼前的这一切,在陈铭这里,都是一场笑话。 叶水萱将那封泛黄的情书展开,然后用她清越宛转的声音,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 “因为看到你的信箱都生锈了,一直没有用过,所以我才壮起胆给你写这一封信。因为你有可能永远也看不到,也有可能若干年以后的某一天午后,你已经有个圆满的家庭了,或者新婚,或者初为人母,这一天下午,你在某种机缘巧合下,打开了你的信箱,结果却突然看到我说的这些话。但是无论如何,那个时候我早就已经不和你在一个城市了,甚至不在一个国家,那么这么一来,就算你看到我说的这些话,想骂我傻逼,那也是骂不了的,就算骂了,我也根本不知道。这么一来,我就可以安心地说我想说的话了。起初认识你的时候,好像那个时候,无论做什么,都想引起你的注意,所以高一时候的我积极的要死,争取参加各种社团,以及上课第一个站起来说话。甚至我们两个去学生会的时候,我跟那人说我是为了追你才来学生会。哈哈。然后日子就这么过着,我也就是那么无聊地在你一段生命中走过然后留下淡如清水的一笔。然后我们各自变得冷漠起来,好像生命事情都开始不去关心,那么波澜不惊地活着,最后把剩下的一年半放完,就毕业大吉。你也许不久后就会去国外求学,然后我就会读一所三本院校,毕业后把剩下的生命过完。人世匆匆,这个世界上的人太多了,没有任何一个坐标是非常重要或者非常不重要的。可能你去国外一个月过后就会把我忘掉,可能我会记得你大概五年,大概十年,然后也淡忘了。我们就这么相忘于江湖,永远不会念想起。可能很多年后我再想起我的高中时候的,会记得有个让我心头怦然一动了三年的人,但是这个人是谁,长什么样,哪里人,都已经不重要了。我也许会记不得,但是一定会怀恋,可能站在比较高的地方,然后轻轻叹一口气。再然后,就没有了。最后,祝你有个灿烂未来,活得幸福,活得开心……但是,请一定记住,我喜欢过你……” 字里行间,透露着前世那个凡人的陈铭各种各样的无奈。 考上一所普普通通的高校,找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过完普普通通的一生…… 前一世,陈铭无论哪一点,都配不上眼前这个女孩子。 她是叶家的千金,享受着开挂一般的人生,哪怕是下嫁江凌风,对方至少也是身家几千万的中产阶级! 而前一世的陈铭,如同蛆虫一般活在这个世界上,蝇营狗苟,毫无尊严! 这一切,都是前世的标签!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