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落日-《美利坚念诗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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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得好亚瑟,你会借此一役成名,你是家族的未来。”凯西对罗素说亚瑟干掉了阿布拉莫深信不疑,他也没有办法进行考证。那时候没有推特没有智能手机,消息要等到晚上的新闻播报,在此之前只会口口相传。

    亚瑟笑着点点头,凯西这个老狐狸也在演戏,明知道今晚要杀自己,还给老子画大饼。

    上了船,在驾驶室的人是蒙托洛,他和亚瑟点头致意,脸色有些凝重。蒙托洛是今晚要动手的人,对他来说,杀掉亚瑟,意味着他和卢瑟那点情义算是彻底断掉了。某天若有人以卢瑟的名义反对托尼,那个人绝不可能是蒙托洛了。

    亚瑟下到船舱,发现桌上摆满了酒、披萨、香肠、面条和烤鸡。看样子他们计划好好招待自己一番,让自己做个饱死鬼。他想,不要吃什么披萨意面,给我弄点火锅就完美了。

    亚瑟心里思念着火锅,凯西在船头解开揽绳,蒙托洛发动船只,开始离开码头,朝着外海驶去。

    海风习习,凯西开了一瓶雪莉酒,给亚瑟倒了一杯,恭贺亚瑟完成任务,成功加入家族业务中。凯西自己也喝了一杯,手舞足蹈地说:“亚瑟,你现在就像《教父》里的迈克,杀掉了应该杀的人,然后去外面躲避一段时间。然后,托尼会像老教父一样把你接回来,等他老了,你就能继承家族和事业!”

    凯西的话说的很诱人,这些黑手党其他电影或许没有兴趣,但《教父》是他们必看的,并直言“这就是我们的生活”。但实际上电影和小说都把他们美化了,掩盖了他们的凶残和粗鲁,给暴力披上了浪漫的外衣。当然,一些黑手党的人在看过电影后,反过来去学习和模仿电影中的行为方式,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品味,倒有几分滑稽和可爱。

    凯西就是这样的人,他梳着油光水滑的背头,无论冬夏都会穿深色的西服,打领带。重要的节日会在胸口别一朵花或折一叠方巾。他常抽雪茄,其实他还是习惯普通香烟,但为了派头他需要粗粗的雪茄。

    他说话时会刻意放慢语速,放低声调,口齿含混不清,再配上手势和动作,来增强自己的气势。当然他很聪明,学的也很像,只不过总让人觉得有些滑稽,因为那不是属于他的派头。

    亚瑟看着凯西的表演,闷头吃着烤鸡,他喜欢吃烤鸡。亚瑟发现自己的胃口特别好,之前刚吃了三明治和汉堡,现在看到食物竟又流起了口水。

    船一直往南,自由女神像越来越远,当穿过韦拉札诺海峡大桥后,船只就离开了纽约港水域,开始进入大西洋。

    按照凯西的说法,游艇将在海面上和一艘去往加拿大的货轮碰头,亚瑟会被接上船送去蒙特利尔,船上有人接应他。亚瑟当然知道所谓的货船和接应的人都是编造的,但他还是装作兴奋放松的样子,继续在船上大吃大喝。

    凯西计划日落后行动,杀掉亚瑟往海里一扔,神不知鬼不觉,再也没有人能找到他。

    亚瑟终于吃饱了,今天他真的吃了很多东西。蒙托洛把船停海中央,远远的可以看到纽约的天际线,自由女神像已经成了一块小小的凸起的蓝点,在昏黄的光线下若隐若现,随时要被黑暗吞没。西边,一望无际的大西洋,太阳已经有一半浸入海面。天空变成了橘黄色,原本深蓝的海水被镀上了一层金光,粼粼的波浪让金光流动,一条鱼不知怎么跃出水面,又落入水中,一片金色洒得粉碎。

    亚瑟从兜里掏出一包烟,万宝路,衔起一根,防风打火机点燃,迎着海风对着落日抽了一口,再缓缓地吐出烟圈,这感觉真好啊。吃饱,活着,这或许就是生命最有意义的享受。

    这时,船舱里传来了“嘭”的一声闷响,接着“噔噔噔”爬上二楼驾驶室的声音,又是“嗷”的一声惨叫,有人被一拳打倒在地——是蒙托洛的声音。

    亚瑟知道,那“嘭”的一声,是装了消声器的枪响,和电视里拍的,是不一样的。

    来的时候他和罗素说好了,当他在船头抽烟的时候,就是动手的时候。

    此时,太阳已经完全没入了海面,波涛逐渐吞噬了最后一缕金光,天黑了。

    亚瑟用力吸了几口,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弹进了黑黢黢的海里,转身进入了船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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