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宣誓 有人叫他陆司令员-《在国旗下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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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珩之从西连镇开回市里脑子都是乱的,手机里一遍又一遍放着刚才的录音,脚下的油门踩到底。

    他到陆家就直直去了陆志明的书房,力气大地差点把门甩飞。

    陆志明也是吓了一跳,宣纸上滴下一滴墨,整张字都废了,他气的揉成一团往陆珩之脸上丢:“臭小子,门都不会敲了?”

    陆珩之一歪头就躲开了:“爸,你八年前去过京都吗?”

    陆志明白了他一眼,重新拿出一张宣纸:“没去过。”

    陆珩之不让他写字,把八年前的调令书放在他桌子上:“那这是什么。”

    陆志明面无表情直接拿开:“哦,去过,忘了。”

    见陆珩之不说话,奇怪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就见他一脸的失望:“干什么,我八年前身为一个司令员去京都怎么了?就算是去过新疆也不奇怪。”

    陆珩之就这么听着陆志明扯皮,拉过椅子坐在他面前:“行,八年前你的警车发生车祸知道吗?”

    陆志明懒得理他,毛笔沾了沾墨,继续写字:“知道,一个小混混偷了我钥匙把我车开走了,自己喝酒出了车祸,判三年。”

    陆珩之直接抢过陆志明的毛笔,丢在地上:“你还在骗我!他都跟我说了,是你给了钱,让他做替罪羊。”

    陆志明拍了下桌子,怒气燃烧:“你宁愿信一个外人的话也不信你老子的话?”

    陆珩之:“你把许芳淋带进来那天起,在我这已经没有信誉可言。”

    陆志明看到他就烦,指了指门口:“爱信不信,不信滚!”

    陆珩之:“陆志明,你知道八年前那场车祸被撞的是谁吗?”

    陆志明冷哼一声:“我为何要知道。”

    陆珩之觉得他已经没救了:“被撞的是一家三口,死的叫秦扬,他老婆变成植物人,而他女儿是唯一的幸存者。”

    陆志明把毛笔捡回来:“所以呢?”

    陆珩之:“他女儿叫秦蔓!”

    陆志明在落笔的一刹那停住了,抬起头眼里都是震惊:“什么!”

    “你现在还觉得不关自己的事吗?你现在让我怎么面对她?”陆珩之气没处发,站起来踢翻了椅子:“陆志明!当初是不是你开车撞的,是不是!”

    陆志明放下毛笔,神情从未有的冷静:“不是。”

    陆珩之不明白:“那是谁?为什么要隐瞒。”

    陆志明:“这不是你该管的!”

    陆珩之舌尖抵着牙,摇摇头嘲讽地笑了:“那什么是我该管的?下一句你是不是就要说我和秦蔓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陆志明最终还是没说出这句话,其实他也挺喜欢秦蔓这丫头,重点是陆珩之喜欢。当初他答应过杨青不能包办陆珩之的婚姻,哪怕对方是个乞丐,只要陆珩之喜欢都必须答应。

    所以他现在得保秦蔓性命:“别再调查了,到此为止,哪怕你认为我是凶手也好。”

    陆珩之眼里都是讽刺:“我认为你是凶手就能偿还秦家那条人命,秦蔓那八年受过的苦吗?”

    陆志明宁愿儿子恨自己,也不想让他卷入其中:“再查下去不止你,连秦蔓都会遭殃。”

    陆珩之觉得他很天真:“可是陆司令员,不巧,那凶手似乎已经知道了秦蔓的存在。”

    陆珩之接了个紧急电话就离开,陆志明捡起那张被他揉过的纸,摊开,引入眼帘的是“家和万事兴”五个大字,他摇摇头:“都是自己造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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