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虽然万年魂灵的限制是多了点,但好处和作用却明显比百年和千年大得多。一般来说,万年魂兽都会有四个以上的主要技能。哪怕这些魂技不变成魂环附加在魂师身上,魂灵本身也还是可以自行释放的。” “就拿风笑天来说,如果有魂师能在五环的时候融合一只万年魂灵,那第七魂环的附加将会打破第七魂技必定是武魂真身的定律,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技能, 比其他魂师都多出一个魂技来! “这个魂技会直接烙印在魂灵身上,解决了魂师数万年以来都在郁闷的一个问题!第七魂技必定是武魂真身,用高阶魂环总觉得亏得慌,用低阶魂环武魂真身品质又一般。” “至于十万年的红色魂灵和橙金色的凶兽魂灵,最多可以提供五枚魂环。但那需要灵渊境的精神力来支撑,许多人在突破到封号斗罗之后精神力都到不了这个层次,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做梦了。” “就算你们的精神力到了, 想要和十万年魂兽签订契约,需要的天赋你们心里都应该有点数。没数的现在可以出去找个十万年魂兽问问, 那边那头灵御巨象脾气还算温和,应该不会一言不合就锤死你们。” 夏天灵的讲述十分清楚,听得双方强者连连点头。 尤其是魂师这边,许多头目的眼中都已经异彩连连。 这些魂师界的强者们已经在考虑自己门下的弟子们获取了魂灵之后,战斗方式该如何转变了! 当他们还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中的时候,夏天灵再次抛出了一记重磅炸弹。 “对了,据我的调查与研究来看,魂灵相较于魂环最为优异的一个点,就是对魂师身体素质的要求。” “大家都知道,数万年来各个魂师前辈用血泪的教训总结出了一个最优魂环配比的对照表,之前还有一个恬不知耻的小丑试图将其归功在自己身上。” “如果是融合魂灵,在改变了传统的魂环融合方式之后,魂兽修为年限就不再是桎梏魂师融合魂环的天堑。只要精神力达标,哪怕你只有一环也可以融合十万年魂兽的魂灵!” “哗!” 此言一出,人类一方顿时炸开了锅。 无视等级限制和身体素质融合魂环? 打破最佳魂环配比? 天啊! 这简直比第七魂技可以在武魂真身之外额外附加一个技能还要让人感到震撼! 就在人类一方炸锅讨论的时候,帝天也代表魂兽一方提出了一些疑问。 “这些有点好是好, 但问题是, 如果不是您......你亲自主持契约,而是由魂师自己施展,成功率能有多少?如果成功率太低,那魂灵也是无用。” 夏天灵给了他一个安定的眼神,解释道:“这个问题你不必担心,我早有考虑,先前我说的传灵员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签订魂灵契约,除了必要的仪式主持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魂师本身的精神力。只要魂师精神力达标,魂兽灵魂完整,且双方没有敌意和恶意,融合成功率必定是百分之百。” 听了这话,几名凶兽都点了点头。 其中碧姬还开口说道:“我相信你,先前二百余次的魂灵实验你已经证明了自己所言不虚。我相信,在你的调和之下,魂兽和人类可以以一种和谐的方式在这片斗罗大陆上和谐共生下去。” 夏天灵笑了笑,继续说道:“关于传灵员的问题,早在前几天我就已经派人去招募、征调精神系魂师作为第一批传灵部的成员。随后成立的传灵部门会专门负责与魂兽一方交接,并主持魂灵仪式。” “魂灵咒语不外传,这并不是我小气, 而是这项咒语如果自行施展对精神力要求极高。如果人人都学会了, 这反而是对魂兽的一种伤害。毕竟结契失败的后果对魂兽来说更为严重。同时,在有人主持的情况下,失败的几率也会被无限压低。” 正说着,夏天灵转向了帝天所在的方向,郑重表示。 “帝天,这传灵部归根结底,是为了魂兽的生死存亡才设立的。因此,你们几位凶兽也需要派遣一位代言人加入才是。只有魂兽才更了解魂兽,总不能让我们的人去满森林的找濒死魂兽吧?” “届时,我会将魂灵仪式的完整过程和咒语都记录一份存放在你那里。一旦你发现武魂殿开始利用魂灵谋求私利,你可以选择将咒语昭告天下,或者成立别的传灵组织都随便你。” “至少我保证,在我还在斗罗大陆之上的时候,传灵部和武魂殿的本质绝不会改变。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天下魂师服务,保护魂兽,保护魂师体系的完整性,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 一听他这么说,帝天想都没想,当即就拍板答应了下来。 并派遣了拥有无数双“眼睛”的万妖王作为魂兽的代言人,加入这即将成立的传灵部。 同时,诸多实力的头头们也都对这条提议拍手称赞。 魂兽加入传灵部门,这是大好事。 这代表着魂兽和人类共生第一步的开始,也代表着一项监管工作。 虽然现在的武魂殿不太可能变质。 但千年之后呢? 万年之后呢? 别忘了,垄断买卖的利润大到无以复加,能抗住这项诱惑的人可不多。 夏天灵此举也是给魂灵体系增加了一道保险,给众人心中吃了一颗定心丸。 剑斗罗捋了捋胡子。 “天灵,你是不是早就已经考虑好了?竟然将方方面面都考虑的面面俱到,不愧是武魂殿未来的栋梁之才。” 骨斗罗顿时点了点头,对好兄弟的话表示赞同。 “要是荣荣那丫头有你一半优秀,我们也不必担心宗门的未来了。” “骨爷爷和剑爷爷过誉了,荣荣也是很优秀的,距离封号斗罗也不过半步之遥。” “哈哈哈哈哈,你啊,就会捡着这些我们爱听的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