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回】王婆子贪财忘祸 武都头杀嫂祭兄 (王婆子贪财受报 武都头杀嫂祭兄)-《秋水堂论金瓶梅》

    一部潘金莲传,至此回收结。本回一开始,就把金莲的生平——其美丽、聪明、热情以及因为这热情而犯下的罪孽——都借着他人之口再次一一描出:“生的标致,会一手琵琶,百家词曲,双陆象棋,无不通晓,又会写字。”“怎的好模样儿,诸家词曲都会,又会弹琵琶,聪明俊俏,百伶百俐,属龙的,今才三十二岁儿。”“往王婆家相看,果然生的好个出色的妇人。”“张二官听见春鸿说:妇人在家养着女婿,方打发出来。又听见李娇儿说:当初用毒药摆死了汉子,被西门庆占将来家,又偷小厮,把第六个娘子娘儿两个,生生吃他害杀了。”

    从上回到此回,关于金莲的身价,经历了无数周折。围绕着金莲的讨价还价,固然是为了安排金莲死于武松之手而不得不如此写,但也从侧面使得我们看到金莲的可怜:此时,金莲的命运再次完全操纵在王婆手里,而王婆“假推他大娘子不肯,不转口儿要一百两”。金莲失去人身自由,再次沦为商品——我们想到当初潘姥姥把九岁的金莲卖入王招宣府,十五岁时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如今,十七年之后,潘金莲这一“生的好个出色的妇人”再次待价而沽,而她的“价值”,不过才只是一百两银子耳。所谓“任人宰割”,正不必等到武松拿刀来杀金莲才开始。

    金莲当年在大雪中等待武松,就是立在帘儿下面;与西门庆的遇合,也发生在帘儿下面;今天又立在帘儿下面远远望见了武松。武松来和王婆商议要娶金莲,金莲更是一直立在里屋的帘子后偷听,及至听到此处,便“等不得王婆叫她,自己出来”。绣像本评点:“此时置敬济于何地?”然而我们须知全书之中只有两个金莲一见钟情的男子,第一便是武松,第二便是西门庆。此时的金莲,第一是“听见武松言语,要娶他看管迎儿”,特别是武松下面所说的一句话——“一家一计过日子”——尤其令金莲怦然心动;第二是“旧心不改”,仍然念及旧情。湖州何官人、提刑张二官,都不能令金莲自思:“我这段姻缘还落在他手里。”因为金莲自始至终,都不曾在乎过金钱与势利:她私心最想的,是嫁给一个般配的男人,一夫一妻好好度日而已。但金莲之痴,使她始终不能认清武松的性格;王婆之贪,使她盲目。从这一点说来,这一回中最残忍的人,却不是武松,而是吴月娘:她从王婆处得知金莲将嫁武松,明明以旁观者清的身份识破“往后死在她小叔子手里罢了!”却只是“暗中跌脚”,只是“与孟玉楼说”,却不肯一言提醒王婆。

    本书的两个六儿——王六儿和潘六儿——似乎是彼此的镜像:王六儿之私通西门庆以养家,其实与金莲当初嫁给武大但仍然做张大户的外室没有区别,而武大也安然地享受着这一私情带来的利益,住着张大户家不要租金的房子,还常常受到张大户的补贴。王六儿与小叔韩二旧有私情,金莲则喜欢小叔武二,但被武二严厉拒绝,于是间接导致了金莲与西门庆的遇合。王六儿的丈夫韩道国终其天年之后,王六儿嫁给小叔,二人在湖州“一家一计过日子”;金莲却落入西门庆与王婆联合成就的圈套,谋杀了丈夫,终于又被小叔杀死。两个六儿的相似经历与不同结局向我们显示:对于作者来说,不是偷情者最后一定都要受到报应,一切都要看人的性格、行事动机与遭遇的机缘——也就是人们俗话常常说的,不可抗拒的“命运”的洪流。金莲不幸,成为自己的激情和他人之贪欲的牺牲品;王六儿所得到的,正是金莲失去的那种生活。

    王六儿与西门庆的私情,是她的丈夫韩道国所明知和赞成的,夫妻二人一心一计图谋西门庆的钱财,六儿对西门庆原无情愫可言,只是富有机心与成心的勾引与利用。与王六儿相比,金莲对西门庆怀有的却是不掺杂任何势利要求的激情:当初,还不知道西门庆是何许人也,她便已经迷上了他的“风流浮浪,语言甜净”。如果说王六儿是社会的人,是一个被钱财势利所俘虏的人,那么金莲是一个被自己的激情所俘虏的人。在这一点上,金莲远比王六儿、吴月娘、李娇儿甚至李瓶儿可爱与可敬。然而,也正因为这一点,王六儿最终得到的,是与她的性格搭配的、平实无华的生活:与韩二捣鬼“成其夫妇,请受何官人家业田地”。潘六儿却血染新房,终于完成了本书第一回中武松身穿“血腥衲袄”的暴力意象。

    武大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迎儿,是《水浒传》中没有而被金瓶作者增添的角色:于小说情节的发展,迎儿似乎没有任何帮助,然而迎儿最大的作用,在于使得韩道国一家与武大一家的对照和对比更加突出。韩道国有女,武大也有女,然而作者用韩爱姐和韩二,衬托出武松在待迎儿方面显示出来的残忍和不近人情。又,王六儿与韩道国所生的女儿不仅聪明漂亮,而且有情有义,武大与其前妻所生之女迎儿却粗蠢异常,似乎更从侧面衬托出武大的愚拙。爱姐的结局却又陪衬出迎儿的结局,更是王六儿与潘金莲之间差异的反照:爱姐的激情使得她因为所爱的人死去而毁目割发,出家为尼;迎儿却终于嫁为人妻,庸碌而平稳地度过余生。作者似乎在说:一个性格有强力的人,一个情感之深刻与暴烈超出了常人的人,便自然会有不平凡的生与死。这种不平凡,也许可以是恶的极致,也许可以是美德的光辉,只是不管是恶行还是德行,都需要一种力,也需要极度的聪明。

    孙述宇以为,有时会嫌金莲“稍欠真实感”,“她欠自然之处,在于她的妒忌怨恨与害人之心种种,都超人一等,而且强度从不稍减”。[1]正因为我极为喜爱和赞同孙君评论《金瓶梅》的文字,所以,但凡有一点点我不能同意之处,都忍不住要挑出来加以辨析:孙君所谓的“欠自然”,是以更加平庸的人物出发来判断的,其实,金莲只是一个最自然不过的充满了激情的女人而已。在过去,一个富有激情的男人,可以做出一番事业,也可以选择做一个专一的情种;但是,一个女人,她的事业只是嫁一个好男人、相夫教子而已,那么,设若是一夫一妻过日子,夫妻又般配,就可以相当幸福,她的激情也可以流泻在创造美满幸福生活上,成为一种积极的力;但如果不幸爱上了一个浪子,那么在一个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一个太富有激情的女人就只有忍受无穷无尽的嫉妒的折磨——而且,就连这种由爱而生的嫉妒,也被社会视为恶德。潘金莲希望占有西门庆的感情,占有他的身体,这在现代社会,会被视为十分正常的要求——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爱人,可以忍受与其他的人平分秋色,这才是奇怪的现象。但是在过去,像金莲这样太充满激情,又毫不势利的女人,除非十分幸运,否则结果往往比那些聪明美丽不如她,但是更加平庸势利的人落得更加悲惨。试想如果潘金莲能够浑浑噩噩像那个李娇儿,没有任何感情与欲望的要求,只知道教唆丫鬟,偷盗一点小东小西,那么尽可以嫁一个男人又嫁一个男人,始终平稳安宁度日,又何必落得这样血腥的结局?也许正是因此,作者特意告诉我们:湖州的何官人只肯出七十两娶金莲,最后却把家庭拱手送给王六儿;张二官宁肯花三百两银子娶那个“额尖鼻小、肉重身肥”、缺乏感情、毫不聪明又专会偷盗的李娇儿,却只肯出八十两银子买金莲。这是金莲的不幸,也是作者的寓言。

    武松杀死金莲一段,作者写得至为详细,血腥暴力之味扑鼻。《金瓶梅》是一部感性的书,不仅描写性爱、服饰、酒食这些物质享受是如此,在写死亡时,也是如此。也许正是因此,这段对杀人的描写才如此的震撼人心。如孙述宇所说:“我们读水浒时不大反对杀人,是由于在这夸张的英雄故事的天地间,我们不大认真,只是在一种半沉醉的状态中欣赏那些英雄;但金瓶梅是个真实的天地,要求读者很认真,一旦认真,杀人就不能只是一件痛快的事。被杀的潘金莲,无论怎么坏,无论怎样死有余辜,这个拖着一段历史与一个恶名而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的女人,我们是这么熟悉,她吃刀子时,我们要颤栗的。”瓶儿、西门庆之死,已经十分血腥污秽,痛苦不堪,但是这个生命力最为强盛的女人潘金莲,她的死却是最惨不忍睹的。观武松把金莲“旋剥净了”,香灰塞口,揪翻在地,“先用油靴只顾踢他肋肢,后用两只脚踏他两只胳膊”——张竹坡一直评道:“直对打虎”——直到“用手去摊开他胸脯,说时迟,那时快,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之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那妇人就星眸半闪,两只脚只顾登踏”。整个过程惨烈之极,使用的都是潜藏着性意象的暴力语言。金莲心中爱上的第一个男子,便是如此与金莲度过了新婚之夜。绣像本眉批:“读至此,不敢生悲,不忍称快,然而心实恻恻难言哉!”就连作者写到此处,也情不自禁地感叹:“武松这汉子,端的好狠也!”

    然而,这岂不也是作者对自己的感叹?我们应该说:作者端的好狠也!因为我们知道,正是作者把金莲之死描写得如此狂暴、凄惨、鲜血淋漓。金莲与西门庆,是书中两个欲望最强横、生命最旺盛的人物,他们的结局也都能够配得上他们的性格。然而西门庆之死,虽然带来很多肉体的痛苦,却不是悲剧,因为作者认为西门庆的下场是自作自受,故此以其结拜兄弟的一篇祭文,增加了许多讽刺喜剧色彩,暗示西门庆本是一个“鸟人”而已。潘金莲之死,却是悲剧性的,因为金莲固然造下了罪孽,但金莲本人也一直是命运的牺牲品,是许多不由她控制的因素的牺牲品,因此,当她结局的血腥与惨烈远远超出了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甚至包括得到了复仇的武大本人时,就产生了强烈的悲剧气息。

    有些评论者认为,武松假装与金莲结亲,骗得金莲、王婆来家,然后关上门杀死二人,这种做法不符合《水浒传》中武松的“英雄性格”。然而,第一,《金瓶梅》对武松的塑造,是脱离了《水浒传》而另起炉灶的,我们不能把《金瓶梅》的武松视为《水浒传》武松的延续。第二,就算是以《水浒传》中武松之性格而论,他在大路十字坡张青、孙二娘所开的黑店里,看破孙二娘不是好人时,故意说风话挑逗孙二娘,后来又假装被蒙汗药迷倒,趁机抱住孙二娘、将其压在身下等描写,都是非常“流氓恶毒”的做法,其中“性”趣盎然,怎可认为此处骗婚是不符合《水浒传》武松性格的做法?武大以为自己的兄弟“从来老实”,是想当然耳,武大才是从来老实,因此以己度人,卖炊饼的这个大哥,怎么能了解自己在江湖上闯荡多年的兄弟的真性格?在本书之中,安排金莲死于和武松的“新婚之夜”,以“剥净”金莲的衣服代替新婚夜的宽衣解带,以其被杀的鲜血代替处女在新婚之夜所流的鲜血,都是以暴力意象来唤起和代替性爱的意象,极好地写出武松与金莲之间的暧昧而充满张力的关系,以及武松的潜意识中对金莲的性暴力冲动。性与死本来就是一对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概念,这里,金莲所梦寐以求的与武松的结合,便在这死亡当中得以完成。

    注释

    [1]孙述宇著:《金瓶梅的艺术》,第8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