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恨天仙皇-《修仙万年的我被向往曝光了》


    第(1/3)页

    第571章    ,恨天仙皇

    几人吃过之后。

    跟随聂宏前往家族中,几人在空中飞行。

    尤小霜问道:“刚才那三个黑衣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为什么要打劫前辈?”

    尤小霜疑惑不解。

    聂宏看着林萧,若有所思。

    “我想一定是想取得前辈身上的气运,哪怕是不能取气运,也要将前辈抓起来,也能增加气运。”

    尤小霜不解问道;“这是为什么?南域大易教的三名仙皇也想抽取前辈身上的气运,最后自己作死,    从仙皇跌倒了虚仙。”

    聂宏脸色一惊。

    什么?

    连仙皇都没有办法么!

    不愧是被天道守护的人。

    聂宏对于仙界知道的不少,更是知道仙帝消失,整个仙界会再度诞生一名仙帝。

    而想要争夺仙帝之位,就必须获得气运。

    而获得气运的方法无非就是建立仙庭。

    可如今琉璃仙庭四分五裂,早就没落下去,各种圣地割据一方,抢夺气运,谁要是得到前辈支持。

    谁就能在将来的的争夺气运上,占据上风。

    这就是那些黑衣人想要前辈的原因。

    聂宏含蓄说道:“或许对他们来说,前辈至关重要。”

    尤小霜点头:“也是。”

    几人继续飞行。

    ······

    两名黑衣人离开之后。

    迅速进入地下。

    这两人就是血魔宗长老,本想去南域寻找林萧,没想到林萧直接到了北域。

    血魔宗曾经统领琉璃仙界,在琉璃仙帝成就仙帝之前就已经存在,在那个时代是血魔仙帝统治的地方。

    整个琉璃仙界血魔宗说了算。

    血魔仙帝为了延续统治,将琉璃仙界所有的仙皇抓住,炼制一百零八颗仙皇丹。

    足足有几百名仙皇陨落。

    无数仙皇为了躲避仙帝追杀,只能逃亡进入混沌之地。

    自从血魔仙帝进入起源之地的时候。

    血魔宗仙皇谁也不服谁,都想在下一届成就仙帝,整个血魔宗四分五裂,才开始有了后来的琉璃仙界。

    两人跪在地上。

    “见过恨天仙皇。”

    此人正是血魔宗太上长老,曾经的恨天仙皇。

    恨天仙皇睁开眼睛。

    “可曾找到那人没有?”

    “禀报仙皇大人,已经找到此人,此人本来在南域,谁也没想到一年之后,竟然到了北域。”

    “此人确实是传说中被天道眷顾的人,    我的一名属下本想抓住他,    直接倒地身亡,可见此人不简单。”

    恨天仙皇站起身来。

    阴冷一笑;“被天道眷顾的人又出现了,曾经血魔仙帝也是被天道眷顾的人,在上一次争夺仙帝的时候,琉璃仙帝横空出世,此人也是被天道眷顾的人。”

    两人疑惑不解。

    “血魔天帝也是被天道眷顾的人?”

    恨天仙皇点头;

    “不错,当年血魔天帝只是血魔宗的一名圣子,不过太乙金仙,在怎么也轮不到他成就仙帝之位。”

    “可是他得到一件异宝之后,突然之间异军突起,猛然爆发出来,成就无上大罗金仙,各种奇遇接踵而至,成就无上仙帝之位。”

    一名太乙金仙惊呼:“一件异宝?”

    恨天仙皇一笑;

    “你们想不到吧,我是看着血魔仙帝长大的人,也算是他半个师傅,这件异宝,我也曾经见过!”

    “不知道是什么异宝?如此重要。”

    恨天仙皇嘲笑道;

    “你们可能不相信,那竟然是一节指骨。”

    两人大吃一惊。

    一节指骨?

    什么人的指骨这么厉害。

    得到之后,奇遇连连。

    两人想不明白。

    哪怕是恨天仙皇也想不明白。

    为何区区一节指骨竟然有如此气运。

    如今恨天神皇已经知道。

    那必然是属于一尊大能的指骨,    必然不属于仙界,    而是属于另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必然是仙帝去的地方。

    血魔仙帝消失之后,并没有将指骨带去,而是留在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乃是血魔宝库。

    只要获得了那一节指骨。

    就有可能成就仙帝之位。

    这一节指骨必然要得到。

    “血魔仙帝得到指骨之后,才成功晋升仙帝。”

    恨天仙皇又继续问道:“那人真的没有修为,只是普通人?”

    一名黑衣人说道;“仙皇大人,此人只是普通人,身体内毫无仙力,不知道该如何对付此人?”

    恨天神皇一笑。

    “对付他,哪有那么容易,大易教三名仙皇想用邪法抽取此人的气运,结果失败了,被天道反噬,成了普通人,此人没有那么好对付。”

    “不过要是与此人交好,必定能获得气运,到时候必然能够进入血魔宝库。”

    “你们退下,这件事情你们不用过问,我要亲自出手。”

    “明白。”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