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狼”和“狈”的低级趣味(1)-《应许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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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再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试试?”封澜闷闷地说,“我也是糊涂,居然被你撺掇两下,就真把周陶然给打了。”

    “我撺掇你?”丁小野盘腿坐着,又笑了起来,“那天是谁哭着要揍他一顿解恨?劝都劝不住。是你求我的,我在这件事里的角色最多是个‘从犯’、‘帮凶’。要说‘狼狈为奸’,你是那只‘狈’,我最多是被你搭肩膀的‘狼’。”

    封澜气道:“狼比狈还坏!你说,你是用什么办法把周陶然弄来,还让他一点也没瞧见你的脸?为什么摄像头拍不到我们?你是不是个惯犯?”

    丁小野说:“小心点!你现在半夜三更地坐在一个惯犯的床上。”他见封澜并无害怕的表情,也没有再吓她,“没你想的复杂。你手机里不是有周陶然的号码?我随便找了个公用电话打给他,说早些时候送过来的香烟批次有点问题,现在换了新的,让他把剩下的带过来亲自确认一下。我在步行梯出口附近,他只要来了就简单,随便找个袋子往头上一套,他整个人就软了。至于摄像头,只需要留心一下就可以了。”

    “这么容易?”封澜半信半疑。

    丁小野说:“你以为呢?大部分人对于危险的规避意识是很弱的,过惯了安稳日子,总以为那些事离自己很远。就像你,被抢包的时候跟傻子没两样。不要忘记你只不过是个女人。在那种时候钱财算什么?上次那个贼胆子要是再大一点,你不死也要蜕层皮。人要有自知之明。”

    “就像你一样?你经历过很多这种事情?要不怎么可以那么冷血,任何时候都想着置身事外?”封澜质疑道。

    “我只是怕麻烦。”丁小野面无表情地说:“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闯了祸会有人擦屁股。一个人生活久了,自保比什么都重要。”

    “你的亲人呢?不可能一个亲人都没有的。”

    “我父母都不在了。别的亲人,即使有也很少来往。”

    “他们是因为什么去世的……我是说,你的父母。”

    “我妈是因为肾的毛病,拖了很多年。”

    “你爸爸呢?”封澜知道自己问得有点多,然而她抑制不住自己对眼前这个人的好奇。在她看来,丁小野年纪轻轻就父母双亡,既不同寻常,又让人忍不住……怜悯。

    “车祸。”说这话时,丁小野低垂着头,双手分别搁在膝上,颇有几分僧人入定的样子,从封澜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睫毛投映在眼下的阴影、挺直的鼻梁和一侧抿着的唇角。

    “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老板娘。”

    封澜对自己的寻根问底感到有点惭愧。她把头发往耳后绕了绕,又说:“像你这样的人很少会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吧?”

    “这可不一定。”

    “比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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