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简单粗暴的道理-《黑心莲穿成女配后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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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李辙还唯恐祝潇潇定价高,书商那边不肯接受。

    然而稿子刚一送到丹兴书坊,很快就被采纳了。

    书商甚至觉得,可以提价到一两半。

    “我就说我编的狗血情节能一夜火遍大江南北吧?”

    祝潇潇开心极了。

    李辙抿了抿唇,笑得很是勉强。

    心想自己“摧心小生”的笔名不会被谁给撞破了去吧……

    这个会不会影响仕途啊……

    他本来是要取个“霄晖居士”的,霄晖即月亮,清雅之余还有一丝宁静味道。

    是文人最喜欢的事物之一。

    但祝潇潇说这个不好,跟小说内容简直格格不入,为了保证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准他的代号,还是“摧心小生”的好。

    摧心,即虐心,是要把所有读者揉断情肠,让他们摧心挠肝,为狗血情节痛哭不止。

    李辙还能怎么办呢?

    他只能安慰自己,这个笔名最起码离谱,离谱到不会有人将其同自己联想到一处去。

    也好也好。

    丹兴书坊收了李辙的书稿,连夜赶制,短短五日便刻出了一百零三片板子,一共二百二十七页。

    祝潇潇收到热热乎乎的第一本样书时,正在县里的锦云阁旁签订商铺。

    她大致翻了翻,觉得封面的版画印的好,字迹排版也清晰,纸质也是上乘。

    足以见得丹兴书坊的重视程度。

    只可惜原本的名字修改了,变成了《双金环》。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文艺虽文艺,却也少了直白的冲击感。

    祝潇潇感慨古人不懂得通俗书名的好处,但转念一想这样也好,改了以后,最起码可以正大光明的放在市面上售卖了。

    不然什么风流尼姑什么俏王爷的,大概刚摆出来就会被举报成颜色小书,然后全国禁售了。

    “这是何物?”

    孔千兰闲来无事,叽叽喳喳的追着祝潇潇要陪她看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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