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他于是就说道,“你们先歇歇,我去伤兵营看看,很快回来。” “侯爷去吧,我们去也洗漱一下,身上带了血腥味道,万一被家里人嗅到,以后就别想出来了。”李老四当即应下,然后扯了兴奋的家义和刘扬,跟着亲卫去洗澡。 回来时候,叶公子还没处理完公务。 他们就要了个两个小炉子,在叶公子的营帐前做起了午饭。 一个锅里添水,煮了干面条,过冷水,挑到碗里,配上家里带来的肉酱,加点青瓜丝和香菜,拌一拌,顶饿又爽口,最适合这样的夏日了。 坛肉也开一坛子,倒进锅里一半,加上几大把油豆角,旁的调料都不用再放,炖熟之后,撒把葱花就可以出锅了。 那褐红色的坛肉本来就是熟的,又炖了这么半晌,已经彻底软烂,小心夹起一块,就在筷子尖儿上颤着,好似随时都要碎掉一般。 还有裹着汤汁的豆角,闪着油润的光泽,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馋的淌口水。 别说守在帐篷四周的侯爷亲兵们,就是巡逻的兵卒路过,都忍不住抻着脖子多看几眼,翕动鼻子多嗅几口香气。 叶公子在外边回来,见李老四领了家义和刘扬忙里忙外,忍不住就放慢了脚步。 他贵为侯爷,皇上表亲,自然是荣华富贵加身,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 想要拉拢他,讨好他的人,不计其数。 但他就钟情于李家,绝对不是没有道理的。 李家给他缝的衣衫,是当真担心他冷,极力想要给他温暖。 李家给他张罗吃食,是真的想要他吃饱吃好。 李家人关心他,也是实实在在盼着他平安。 难得的就是这份不掺假的真心,比世间任何东西都要珍贵。 wap. /106/106059/27543032.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