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让他们内心深处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床下积攒的灰尘,与作业本的干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同志们在作业本上面看到了老师的最新批语及日期。 是昨天。 一本昨天才被老师批改完的作业本,却在今天早晨聋老太太身死的死亡现场被人发现。 很显然。 这本作业本是在昨天晚上遗落在聋老太太屋内的。 仅凭这本写着贾梗名字的作业本,是不能认为贾梗就是灭杀聋老太太的凶手,或者贾梗与聋老太太的死有着间接关系。 漫漫长夜。 十多个小时。 棒梗的作业本可以在其中任何一个时间段内,出现在聋老太太屋内。 也不能确定这个人就是棒梗。 有可能是别人故意为之。 栽赃陷害! 这是一些同志们的观点,认为棒梗虽然小偷小摸不断,却断然不会灭杀聋老太太。 不到十岁的孩子。 有可能做下这般事情吗? 另一部分同志,他们的意见刚好相反,在他们的认知中,这本写着贾梗名字的作业本,已经证实它是在聋老太太身死的当天晚上遗落在屋内。 棒梗的作业本为什么会落在聋老太太屋内?还是在聋老太太死亡的当天晚上出现在了屋内? 这本身便非常的可疑。 棒梗是小偷。 勿容置疑的一点。 一个被四合院街坊们嫌弃的小偷,完全有可能灭杀了聋老太太。 给出的理由。 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棒梗见聋老太太挨了易中海的打,身体有些吃不消,有可能在贾张氏的撺掇下,有可能是在秦淮茹的指使下,棒梗趁着夜色潜入了聋老太太的屋内,行偷窃事情的时候,被聋老太太发现,棒梗担心聋老太太叫人,一时不慎闯下了这般滔天大祸。 有个本质性的区别。 认为棒梗无意识灭杀了聋老太太。 证据在。 人证在。 带着棒梗回去询问一番。 一个毛孩子。 没见过什么大场面。 诈一诈。 唬一唬。 不打自招。 第(2/3)页